巴东县图书馆财务制度
- 发布时间:2013-01-20 13:49:35
- |
- 作者:admin
- |
- 阅读次数:9134次
巴东县图书馆财务制度
发布时间:2013/1/20 15:40:25
巴东县图书馆财务制度
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的财务管理、规范财务行为,根据有关财务制度规定,结合图书馆的实际,在原财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原则
1、馆内所有财务集中统一管理,由办公室执行,馆长监督、审查财务账目。
2、坚持财务制度,严格财务纪律。每半年汇总经费收支情况,向馆长汇报。
3、馆内各种票据,由办公室统一到财务处领取,并监管执行。
4、馆内所有财务往来均由办公室与财务处或其他部门发生联系。禁止其他部室或个人以图书馆名义与外界发生财务往来。
二.任务
1、拨款的使用:包括图书购置费、设备费及日常运作费等按计划报账。
2、馆内其他费用管理:包括复印费、超期罚款、丢失赔款、违章罚款及办证押金等。
三、要求
1、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记账、报账,做到手续完备、账目清楚。
2、对于馆内的支出,必须经馆长批准并签字,然后由经手人在票据上签字,方可报账或领取现金。
3、账面文字要书写端正、清楚,不得随意涂改。
4、岗位津贴、加班费、各类补助等的发放,要做到报表及时、数字准确。
5、妥善保管账本及各部报来的收据、存根,装订存档,以备查证。
6、拒绝支付一切不合理的支出。
四、具体规定
1、公务支出均需使用公务卡。所有部主任以上人员有公务支出的均需办理公务卡。
2、使用公务卡结算的,应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(即POS刷卡小票)。凡不能刷卡消费的,必须征得馆长同意并在票据上注明不能刷卡的原因。
3、报销采取谁经手谁填单,不得统一由报账员填经办人。
4、坚持馆内“一支笔”报销的审批制度。所有报销单据需由副馆长审核,馆长审批。
5、购物费用超过300元,需由2人以上共同询价,货比三家后再行购买。
6、凡在超市购物超过500元以上的,必须附电脑小票。购书应在正规书店购买并开具发票。图书进行编目登记后交财务处报账。
7、报销单据,须填写购物单位、名称、时间、数量、单价等项目。
8、凡因公出差,在填写《差旅费报销单》时,出差事由必须填写因何事出差。
9、部门开支超过2000元以上(含2000元),必须经本部门班子集体讨论,并做好会议记录。
10、批量购书及购买办公用品必须附有销售单位的商品清单,应写清楚书籍、资料名称及物品名称,并且持入库验收清单。
11、参加各类会议须凭会议通知书报账,不报销差旅费补贴;对外出进修和学习培训,除持发票外,还要附学习通知及取得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,才能办理报账。
本制度自2013年2月1日起执行。
巴东县图书馆
2013年1月20日
- 上一篇:图书馆住宿楼屋面防水工程发布
- 下一篇:暂未数据